“江波”商標是東臺市江海救生消防設備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,在多年的經營中,“江波”以優(yōu)質的管理、優(yōu)秀的服務得到了業(yè)內各界的認同,也成了被侵權的重災區(qū)。2004年,“江波”商標首次被評為“鹽城市知名商標”,已連續(xù)四次被復評為“鹽城市知名商標”。
現(xiàn)向社會各界承諾,“江波”產品始終為顧客服務,滿足顧客的需求,對顧客的服務要求24小時內給予明確答復。
江海公司在此聲明:“江波”商標是東臺市江海救生消防設備有限公司的專有產權,受法律保護。未經我司書面授權允許,任何個人、單位均不得在任何媒介上使用“江波”商標,所有假冒及擅自使用江波商標者,我公司將依法行使保護權利。